川南公司发展历程
发布日期:2022-04-20 发布来源:本站点 阅读量:16,110次1993年
◆交通部批准建设内江至自贡公路,全长约40公里,公路采用全部控制出入的一级公路标准。
◆11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内江至宜宾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1994年
◆9月29日,川南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自贡市举行,会议选举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议案。
◆11月20日,川高系统第一条高速公路——内宜高速公路内自段工程开工典礼在自贡举行,四川省省长肖秧出席。
◆12月2日,川南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正式成立。
1995年
◆11月18日,内宜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宜宾岷江二桥举行开工典礼。
1996年
◆12月16日,内宜高速公路自宜段路基工程开工典礼在宜宾举行。四川省副省长甘宇平出席。
1997年
◆9月30日,内宜高速公路内自段通车典礼在自贡举行。四川省政协主席聂荣贵,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张中伟出席。
1998年
◆7月,内宜高速公路内自段工程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1999年
◆12月17日,内宜高速公路自贡至宜宾段工程竣工通车。
2000年
◆12月21日,中共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成立。
2001年
◆3月6日,川南公司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2002年
◆11月13日,交通部副部长胡希捷视察宜水路建设工地。
2003年
◆内江、自贡服务区开工建设,将结束内宜路开通6年多来无配套服务设施的历史。
2004年
◆10月,经过长达两年的努力,内宜路107公里土地确权工作完成。
2005年
◆7月27日14时,全线12个收费站成功进行计重联网收费切换,内宜路实现了计重环境下的联网收费。
2006年
◆11月17日,宜宾至水富高速公路举行通车典礼;11月18日,该路段开通运营。
2007年
◆7月31日,宜宾服务区加油站、停车场、公共厕所通过交工验收,开始试运营。
2008年
◆1月,改建后的白马收费站正式投入使用。
2009年
◆2009年10月-2015年6月 四川高速公路片区化管理改革,成立川南片区公司,负责内宜路、宜水路、隆纳路、纳黔路的营运管理工作。
2015年
◆6月,省交投集团(川交投发〔2015〕93号)、川高公司(川高路函〔2015〕195号)指定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内宜路和宜水路的营运管理工作。
◆8月,川南公司与宜宾市政府政企合作项目“宜宾南改扩建工程”交付使用。
◆11月10日,川南公司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委员会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
◆5月5日,川南公司召开第四次团员代表大会。
2017年
◆7月12日,宜水路项目通过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9月,川南公司与宜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自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据悉,这是川高系统首家与公安局刑侦支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营运公司。
2018年
◆8月23日至24日,宜宾至水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11月30日,自贡至宜宾公路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019年
◆1月,川南公司协助省公安厅督办的“6·10”全国跨省假冒绿通车专案工作结束,法院对1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判决,极大地维护了收费秩序。
◆4月1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川南公司平稳实施了货车计重收费优惠政策到期终止及货车差异化收费工作。
◆9月17日,川南公司收费站车道移动支付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内宜路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
◆12月,川南公司配合四川、云南两省公安部门,破获“2·21”跨省ETC降类逃费专案,净化了收费环境。
◆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零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川南公司圆满完成了四川(冠英)收费站撤站、全国并网切换工作任务。
2020年
◆7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复“内宜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
2021年
◆7月,川南公司完成金沙江特大桥桥面应急生态环保智能系统安装。
◆8月,内宜路全线安装地震预警终端24处,成为全国首条全线应用地震预警系统的高速公路,彰显了川南公司“以人为本”的国企担当,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
◆10月21日至22日,川南公司圆满承办蜀道集团首次高速公路防震减灾综合应急演练现场会和运维管理工作会。
◆11月30日,川南公司引进的清洁能源服务合作项目——四川冠英LNG加气站建成投用。此举不仅盘活了撤除后的四川(冠英)省界收费站闲置站房和土地,节约常年看管、维护管理成本,增加租赁收入,还有利于提升内宜路沿线车流量。
◆12月22日,川南公司召开第三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和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