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逃逸 管护队员火眼金睛让其无处遁形

发布日期:2024-09-10 发布来源:宜宾管理处 阅读量:680次



2024年9月7日10时30分许,宜宾管护大队当班队员巡查至K1484+850(内江至水富方向)处,发现一起严重的路产损坏事件。

经现场勘查,该事故造成高速公路波形防撞护栏板、路缘石、轮廓标等受损且肇事车辆已不知去向,初步判断为车辆逃逸事故。面对此情况,管护队员迅速行动,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按流程进行汇报并启动工作流程,同时向蜀道保险进行了财险报案。

根据现场遗留痕迹,管护队员、高速交警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银白色货车。通过对附近监控探头及门架系统视频资料的细致比对等手段,查明该事故发生时间为上午7时05分,锁定事故车辆为川Q986**重型厢式货车。

为尽快处理逃逸案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管护队员通过“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及时与肇事当事人取得联系,经过沟通,当事人邹某对逃逸事件供认不讳,当日下午13时37分将路产赔偿费11400元缴入指定专用账户并于9月9日到宜宾路产管护大队接受处理。